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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1【聿岸】冥府之路(上)
    “妈的,个婊子养的,踢这么重。”仇良撂了棍子,落地哐啷一声响,吵得他眉头皱起来。
    他摸了把肋骨上的淤青,倒是没断,再朝前看,角落里的中年男人蜷得像颗掉在地上的虾,肿成两条缝的眼睁了睁,又闭上了。
    他朝魏烈和刘全洲招呼了下手,往外走,魏烈脚步轻快地跟上,“到手九万块,过期还十叁,叁十天不还,再借债还债……”他拽了一下胳膊上的绷带,“这哥们叫什么来着,刘海峰是吧,他是欠了多少?”
    “——你唱儿歌呢?”
    “十六万九千,”一旁刘全洲倒是好心答了,“再两轮就是二八万五千六。”
    “我靠,这么黑?”
    “你可闭嘴吧。”刘全洲瞪了他一眼,又朝仇良笑了一下,“到时候才是小祖哥看上的,对吧。”
    “看上的……什么?”
    刘全洲刚要开口,仇良啧了一声,烟头扔地上碾灭。刘全洲悻悻闭了嘴,魏烈却没看明白,“小仇哥,小祖哥是看上什么了?”他凑上前去,“我嘴可严实着呢。”
    仇良点上另一根烟,吸了一口,看了他一眼。
    两厢注视,魏烈的笑变成讪笑,仇良就也皮笑肉不笑地吊了下嘴,勾手。
    魏烈走近了些,只见仇良又吸了口烟,眼皮一掀,抬手钳住他右胳膊,眼也不眨地把烟头碾了上去,一番动作转瞬便结束,魏烈登时惨叫出声,又是挣又是抖,不一会眼眶就红了。仇良笑了一下,攥他胳膊力道愈紧,把他拎到自己面前,拿大拇指在他伤口上摁了摁,“还问么?”
    魏烈头摇得拨浪鼓似的,两道眼泪唰地流下来,“不问了……再也不问了……仇哥,我错了,我……”
    仇良的大拇指抹上他的嘴,“这次是胳膊,下次就是这里面。”说完他瞥了眼刘全洲,偏头,后者会意,接过借款协议塞进怀里,拉着魏烈就走了。
    叁个人里仇良十九,刘全洲二十叁,魏烈二十一,后者是新进来的,没规矩,自来熟。仇良不放心他,刘全洲最好也别插手,毕竟他正干的事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这天仇良十九岁整,也是他给祖姓兄弟卖命的第叁年整。
    他无父无母,小时候有个爱酗酒打人的舅舅和爱使唤人的舅母,十二岁时他拿一把菜刀砍中男人的肋骨,劲太小了,没砍出人命,于是下刀使了吃奶的劲砍向女人的肚子,大的能活,小的估计就没了。他顶着一脑袋碎玻璃渣在桥洞底下呆了一晚,被流浪汉喂了半块馒头,对方听完他的事迹以后笑骂了句坏种,后来他被小学语文老师带回家,一住叁年。他管她叫王老师,王老师教他好,教他读书,也给他起了仇良这个名。不过王老师到底是个单身女人,到了要嫁人的时候倒是没赶他走,事实上王老师压根就没跟他说过这件事跟他有什么关系,是他自己跑了。
    仇良初中毕业后就没再读书,街上混,摆过地摊,卖点小孩玩具、小鸡崽子、小老鼠之类的玩意,被人抢就打回去,次数多了难免被人找上。好消息是,十二岁时他被一个啤酒瓶砸出了家门,叁年之后长进了些,用两个啤酒瓶砸出了小仇哥的名声。坏消息是,胳膊、肋骨、脚指头,叁处骨折,十五道伤口——然后他就被严胖子,小祖哥的手下,喊进一家地下赌场卖命了。
    仇良话不多,脑子聪明,不怕痛,从人牙缝里逼出来了辆摩托车给严胖子,又替小祖哥追回了个叛徒,叁天叁夜,从旧城区到高速路。最后摩托车耗干了油,他是用腿从海边走回来的,把叛徒卷走的钱分毫不差压到祖传民的手中,眼一黑就倒了。他故意的。祖传民喜欢忠诚而傻的狗,他不能太聪明。祖传民问他想要什么,他说想要生日礼物。今天你生日?他心想屁,却点了头。
    他听过祖传民给女朋友盘了家蛋糕店,说想做点正经营生。他这么说时其实没想过为什么,只下意识猜祖传民大概挺喜欢他女朋友,人在跟喜欢的东西相关的事上,总是更容易心软的——后来仇良才知道自己做了个多么正确的决定。祖传民手上只有两条能给他干的挣钱营生,一条卖“药”,一条卖“蛋糕”,前者自然赚得多,不过也容易没命,后者白天赚得少,不过晚上赚得还行。于是一晃又是一个叁年过去,“小仇哥”混成了“仇哥”,有了自己的住处和小弟,挤掉了严胖子,接手赌场的营生。
    这几年他名义上效忠祖姓兄弟,但兄弟俩并非总是一条心,这便成了他动心思的地方。祖姓兄弟的老大叫祖传新,老二叫祖传民,祖老大最近看上了家隔壁市的夜总会,想用它撬隔壁市的地盘,为此几乎动用所有现金流,老二祖传民手上吃紧,颇有不满,对底下人也催得紧了些,以至于连仇良都派下去讨债了。不过仇良对此没什么意见。他赌场里的“账面亏损”太严重,叁十万的“死账、坏账”,小祖哥把他教训了一顿,叫他干什么他都得答应。他把这叁十万以小祖哥的名义借给了刚才那个刘海峰,等到放满二十八万时,就是他盘下刘海峰的饭店的时候。至于祖姓兄弟,他做那叁十万坏账前留了一手,套了两个祖传新的人进来,又把刚才让刘全洲带走的借款协议署了祖传民的名——刘全洲是祖传新的人。
    仇良点上第叁根烟,现在他要做的事只剩下等,等散播出去的祖姓兄弟现金紧张的消息被老客户听到、来找他打听,等祖传新给他打电话,他再装傻说刘全洲把协议拿走了,再等祖姓兄弟狗咬狗,看祖传新下一步要使唤他做什么。至于他的生日到底该是哪一天呢?他不记得了。
    仇良一走就是两小时,脑子里盘算的事太多,他得反复检查自己手上有没有疏漏,露了一处破绽,要填上的就是这条命,等他发觉自己被车喇叭吵到烦躁时,抬头,原来已经走到市中心了,这不是处给他转悠的地方,东西太贵,营生太干净,说话太文明。
    十九岁的仇良的心里装着很多想象,他不敢想不劳而获的事,只是在想如何融入这类绵羊一样的人群中,取信于人,然后得到些什么。他已经卖了这条命太多次,想换个安全些的营生了。
    可其实他每次来这里都脑壳疼,看见穿洋裙的小姑娘就想象自己如果是她,该怎么说服父母给自己买这身华而不实的衣服,看见穿西装的精英就想象自己如果是他们,该怎么用刀叉和品酒,谈笑风生。他那时还不知道小姑娘的洋裙是父母主动为她买的,穿西装的精英忙得根本没空用刀叉和品酒。
    再转眼,仇良看见了王希岸。
    那时购物广场还是百货大楼,而百货大楼一侧的美术馆外,海报上的年轻女人穿着一袭黑色长裙,金色的耳环跟裙边纹绣的金色图案交相辉映。她正侧着头,看向架子上的画布。仇良看不懂上面画的是什么,但能看懂旁边那副名叫《失物招领》的画。事实上那是唯一一幅他能看懂的画,饭菜、玻璃碎片、旧家具散落一地,阳光透过窄窗洒落进来,形成斑驳的光影,一个小男孩蹲在地上,背对观众,手里抓着一只破碎的玻璃瓶。
    仇良在那幅画前站了很久,穷尽自己读过所有的书,试图理解为什么这画叫失物招领,就是想不通。饭菜撒在地上的滋味他懂,玻璃碎片的滋味他也懂,可他不懂那小孩的手里为什么会抓着只玻璃瓶。他有些困惑,有些恼火,为这些体面人物的似是而非,为自己不能参悟。他恨不得找到那个署名王希岸的女人问清楚,你是想说什么,可是下一刻,有个人在他背后拍了拍他的肩头。他浑身绷紧,快速转身,手俨然已攥成了拳头,却见海报里的女人盈盈站在面前,笑嘻嘻道:“你喜欢这画吗?”
    怎么可能,他想,有谁喜欢被失物招领。
    可在这样想的那一秒他忽然就想通了这画为什么叫这个。他只觉胸前好像被什么比玻璃瓶片更锋利的东西切了一道口,血滔滔地流,他不怕这个,他怕的是之后。你知道裂开的伤口最怕什么吗?风。伤口本来是不痛的,有风吹过,人才知道破败的地方是个缺口。缺口见风,所以成了缺口。
    他不明白为什么一个跟他活在截然不同另一个世界的女人会画出他的伤口。
    那年王希岸二十四岁,风华正茂,得天独厚。
    王希岸第一次跟仇聿民约会——如果一次谈话也称得上是约会的话,是在美术馆旁的一家咖啡厅。
    王希岸以前常做这种事,偷偷跑到画展上,认识几个一看就完全不懂美术的观众,和他们聊天,谈谈为什么来这里、喜欢怎样的画、今天早饭吃了什么、平日做什么营生。
    她不感兴趣专业人的点评,毕竟他们懂的她都懂,也不关心那些出于客气的称赞或者苦口婆心的批评。她画画是为了让更多人看见,她好奇她所不熟悉的那部分人爱看什么——不过最近几年王希岸不再这么做了,认识李先以后她停止了在陌生的疆域漫游,她以李先和自己为轴画了一道线,外求不透,向内是个宇宙。
    可惜得知李先要结婚后这个宇宙坍塌得一塌糊涂,她从废墟里走出来,发现自己已经不再想看更远处的事物。
    这感觉让她惶恐,下意识想恢复如初,于是她开始疯狂约会,一周见叁人,两天一位,周末休息。她是那种需要爱浇灌的花,一天没有了爱,一天就要枯萎,可是得到喜欢对她而言再简单不过,因此变得很廉价,她觉得不够,一个人的喜欢不够,一周的约会不够,一个月的关系也不够,她不知道还要再得到多少喜欢才够她画出一个新的宇宙。
    所以见到仇良的时候王希岸一点也不懂仇良,从头到脚、从皮肤到心脏,什么都不懂。她也已经并不好奇观众在想什么或者喜欢什么,只想试试这份喜欢够不够。她自踏进那家咖啡厅起就看出那个年轻男孩的局促,她说我们点一样的吧,对方点头,然后她笑对店员说,那我要两杯冰的馥芮白。
    对方说做不了,她眨了眨眼睛,为什么不行?
    馥芮白做不了加冰。
    她故作遗憾地说,原来是这样啊,馥芮白做不了加冰,又朝仇良挤了挤眼睛。好麻烦哦。
    仇良没有接话,只是专注地望着她,缓慢地点了下头。
    他的眼睛颜色很深,直直看人时便仿佛比别人的目光更沉,以至于让王希岸有一瞬生出不确信,自己这样的示好伎俩是不是太拙劣了。仇良不懂这些,可也不把这些放在眼里。
    那他在乎什么呢?
    总该有什么是他在乎的吧。
    坐下以后两人对话几乎完全由王希岸主导,她绕着寻常话题问了一圈,硬是没从仇良嘴中听到超过十个字的回复,无法,只得过早抛出那个本应最后再问的问题,站在那里看我的画那么久,你在想什么?
    这次仇良倒多了些有趣的反应,他先沉默,像在思索什么,后复抬头,认真地问:为什么要握玻璃瓶?
    找到了,王希岸想,笑了,捏出一个温柔的、又有些沉郁的语气,因为失物并不想被招领,或者……失物也并不是失物。
    仇良的表情空白了一瞬,片刻,他站起来,我该走了。
    王希岸有些意外,又说了个“好”,顿了顿,不留个电话号码吗?
    仇良的动作顿住。不了。
    等等。王希岸好声好气跟人借过纸笔,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码,塞到对方手中,动作轻快又自然。我叫王希岸,她的目光在仇良眼中跳了一下,像某种林间有光照的生物。全天开机,全天有空。
    仇良猝不及防跟她对视,捏着纸的手指有些僵硬。
    他几乎是扭头就走,走得太快了,甚至来不及回应王希岸的那声“很高兴认识你”——简直就是慌不择路。可是转角就是美术馆旁的那副海报和王希岸画的《失物招领》,这世上的玻璃瓶子为什么偏偏都长得那么像呢?
    王希岸戴了块玉镯,王老师的手腕上也常年戴着什么,不过不会像玉那么值钱,是不是女人都爱在手腕上戴些发亮的东西?仇良不知道为什么他会忽然好奇起那个曾带他回家的王老师现在在哪里、又在做什么。离家那天他留给王老师一封信,却没有当面道别。他该在逢年过节时拜访她的,至少他现在已经有钱买些年货之类的东西了,可是他没有送。他这个人就是那么不值钱,经不起一点好的事物。可是失物并不想被招领,或者失物也并不是失物。手中捏着的纸片几乎在烫手。他犹豫了。他不该回头的,可他回了头。隔着一道玻璃窗,王希岸正笑着向他招手。她看上去美好得像一场梦。
    仇良就这样站在那里。
    十几秒后王希岸走了出来,你要去哪,有什么事做?她好脾气似的,冲他眨了眨眼睛,可不可以带我看看?
    阳光下她的眼睛颜色很淡,睫毛很浓,下巴很尖,红润的嘴唇吐出的字句是个邀请,仇良面无表情说,打架、讨债,你还想要听什么?他不是没有试过推她走。
    而王希岸这次看上去也真的惊讶了,仇良一看便知她是犹豫,扭头便走,可王希岸拉住了他的胳膊,一摸就是他自大臂横亘到小臂的增生,他像触电似的收回胳膊,而她也松了手。他瞥了她一眼,在那一秒钟里自嘲地打发掉了刚刚萌生出的可笑念头。
    可是下一秒他又被王希岸搞得困惑,因为她露出了一种介于好奇和犹豫之间的表情,很陌生,仇良不熟悉,但他确信里面没有厌恶,那是他熟悉的、来自陌生人的神情。或者……我是说或者,王希岸小心地说,你愿意当我的人体模特吗?
    人体模特?
    只用露上身就行。王希岸快速补充,望着仇良惊讶的眼神,她解释说,我……还没见过这么多真的伤疤呢。
    仇良摆了摆手,转手就走。
    我会付钱的。王希岸在他身后扬起声音,真的,我可以付很多。
    而仇良的手机在这时响了起来,祖传民打来的。他没挂过祖传民的电话,何况是眼下这个验收成果的时候,但王希岸还在等,一路小跑着过来,红色的高跟鞋压踩地面,是串清脆的、扣人心弦般的脚步声。
    他不该摁掉电话的,也不该回头的,可他摁掉了电话,又回了头。
    十九岁的仇良回头望着二十四岁的王希岸,不是为她漂亮,不是为她多金多情,不是为她应有尽有,只是觉得她懂。
    十九岁整,这天从此真的是他的生日了,他想要个比蛋糕和讨债更美好些的生日礼物。
    很久以后,久到王希岸已经死了、仇聿民已经快要不记得自己也曾名叫仇良,而他唯一的儿子站在他面前,浑身颤抖,咬牙切齿断言他做这一切只为一己之私的时候,他才重新回想起自己十九岁那天的时候。
    他已经太久没有回忆过什么了,不免怀疑起这一切存在的真实性。
    仇聿民唯一的妻子名叫严可宁,秦联集团的长女,家中主营金融投资、资产管理,对市中心几块黄金地段有长期租约,他的聘礼是笔足以支持泰联慈善基金会几个项目的资金,婚后几年就以低价获取CBD核心地段土地开发,自此两家将对外宣称合并成为“朝信控股”。严可宁获得部分股权,他则获得秦联集团的部分金融资产控制权。往后朝信集团正式挂牌,几大板块重新整合,一边设立国际投资,借离岸公司运钱,投资高端酒店、奢侈品项目,另一边以严可宁的朝信文化为前台,投资影视制作、艺术展览,再通过一系列慈善活动进塑造形象洗白。他一步步走到如今的位置,血债累累、劣迹斑斑,他从不回头,所以他的儿子才能穿着这身上流的行头,不必手握一枚可笑的玻璃瓶,做个可笑的失物。
    所以仇聿民再想起十九岁时那个念头不禁要发笑。他问仇峥,你从我这骗走这些是想敲开谁家的门?方冼初?我没记错吧,这是你上一个女朋友——还是王飖?
    他儿子的拳头攥紧了,他总是这么容易被自己看透,这可怎么行?他好笑道,你还惦记着那兔崽子呢?想不到你还是个情种。他捏起仇峥的下巴,这张脸的上半部分像他,下半部分像王希岸,而他对这张脸总是柔情,你说你这是随谁呢?他说得慢而轻,我是个畜生,王希岸是个婊子——怎么生出个情种?
    他教训儿子总有很多办法,他不常下狠手,不过那天仇峥太不听话,所以他就下了狠手,办公桌上各类文件散落一地,仇峥还在挣动,挣得他心烦,而白纸之间一张喜帖分外鲜明,不是后来用机器印刷出的精美设计,而是用最简单的毛笔字写着无主的两行字。
    永结同心,誓守终生。
    此约谨立,以示不渝。
    仇聿民还有很多力气,地上的纸脏了也可以再印,可他偏偏就看到了那纸未完成的婚书。
    它写在他还叫仇良的时候。很多年以前,有个叫仇良的人曾一厢情愿对他此生唯一爱过的女人说,永结同心,誓守终生。